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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5名)
2019-06-09 23:30:24   地区:湖北   浏览:0

  7.“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加分政策,应提供服务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考核材料,并填写《咸安区“三支一扶”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3)。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8.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4日到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急需短缺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1:2开考),并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费。

  1.笔试时间

  2019年7月6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类别及形式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具体考试类别以岗位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和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附件4)。

  4.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

  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an.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3)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3.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机关。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可通过发短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仍无回复的视为考生弃权,联系考生情况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