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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揭阳市揭东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6-05 10:28:53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并结合行业岗位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获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本次招聘的获聘人员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跨县区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3655(区卫生健康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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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表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