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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8名)
2019-05-27 20:04:10   地区:广东   浏览:0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管理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五、加分审核

  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可适当加分(加分细则及审核程序见报考指南17点)。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至11:30;

  4.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