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海南省三支一扶考试招募300人公告
2019-05-23 21:49:16   地区:海南   浏览:0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6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6月27日起,通过登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账号或电话拨打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咨询服务平台12333,查询笔试成绩。

3.公布合格分数线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和考试分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于7月3日至5日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ƒ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户籍岗位,还需提交本人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提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77号海南省技师学院大园路校区(具体地点见校门告示牌)。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

6.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

根据招募岗位的职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

(五)体检、公示

1.体检。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公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2.岗前培训。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派遣。培训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招募人员报考岗位情况统一派遣报到。

4.签订协议。由有关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5.正式上岗。9月1日招募人员全部正式上岗服务。

(七)调剂

对面试后、上岗前出现的空缺岗位,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发布调剂通知,面试后未录用人员可根据空缺岗位情况,书面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调剂申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个人申请,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调剂)。调剂后,进行体检、公示,确定调剂招募人员。

四、待遇和保障

(一)“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大专学历的28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3000/月。

(二)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3000元。对于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增发一个月的工作、生活补贴。

(三)“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执行见习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