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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220名公告
2019-05-22 08:13: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由全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在赤峰市新城区设置考场,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聘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共一张试卷,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 笔试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 笔试时间

2019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 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限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 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 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面试地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限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3.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 面试可以用汉语作答,也可以用蒙古语作答(考生须在报名时明确面试答题语种),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选用蒙汉兼通考官或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时,对不按报名时确定的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服务年限较长的大学生村官。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录用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报考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1.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由旗县区委组织部、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手续。本次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招聘岗位实行组织分配原则,考生一经聘用需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首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首个聘期内不得调离苏木乡镇。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