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贵州省黔南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9-05-22 08:18:32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乡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或辞职,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