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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黔南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9-05-22 08:18:32   地区:贵州   浏览:0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考试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贞丰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教师职位:《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卫生健康系统职位:《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报名发票(收据)领取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本考场实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及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公示。

(四)成绩查询

凡需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查询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不含加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