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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张家界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1人公告
2019-05-18 07:3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调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办理流动调配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公示后放弃调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angzhi.zjj.gov.cn/c3824/)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2854(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条件

附件2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