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9-05-16 14:26:29   地区:广东   浏览:0

1、笔试

(1)科目:《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

(2)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形式: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底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者放弃聘用的,不依次递补。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五、其他事项

(一) 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凡聘用人员需服从主管单位统一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762-5666029

附件1、和平县2019年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附件3、报考指南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