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面谈、面试及录用资格。
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5月29日上午12:00前到南浔区科技创业园西一楼(南浔镇朝阳路666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谈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该岗位的所有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谈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谈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的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其中驾驶员岗位面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环节采取驾驶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48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面谈成绩依次递补,48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
七、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三)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谈、面试时,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入场。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91906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572-302323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2019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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