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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湖州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9-05-16 14:50:16   地区:浙江   浏览:0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面谈、面试及录用资格。

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5月29日上午12:00前到南浔区科技创业园西一楼(南浔镇朝阳路666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谈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该岗位的所有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谈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谈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的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其中驾驶员岗位面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环节采取驾驶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48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面谈成绩依次递补,48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

七、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三)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谈、面试时,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入场。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91906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572-302323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2019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1、2019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9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