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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委招聘69人公告
2019-05-13 22:20:06   地区:广东   浏览:0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登录“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一)机考

本次机考共设两个科目,分别为“windows 7”和“word 2007”,设定每个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机考成绩=(windows 7成绩+word 2007成绩)÷2,,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机考成绩,按报考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聘员岗位和工作基地管理中心聘员岗位(男、女),分别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考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通知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资格审核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报考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聘员岗位和工作基地管理中心聘员岗位(男、女)分别计算。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参加体检。

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从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后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书。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纪委监委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市纪委监委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2.聘用人员工资按《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聘用人员违反《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和市纪委监委有关管理规定的,市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