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
2019年6月4日进行政审。政审以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2019年6月6日进行公示。结合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四、管理主体及劳动关系
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次聘期5年,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次签订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县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主择业。聘用期间,对因身体不符合国家消防员健康标准、年龄超过45周岁(含)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工作5年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定期向县人社局报备上岗和考核情况。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县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月报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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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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