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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68人公告
2019-05-11 14:08:37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工作由永定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永定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原件。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永定公安分局政治办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永定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永定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男子考1000米跑,女子800米。

2.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8:00时

3.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评成绩:按照跑步成绩用时长短进行排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若招聘计划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大于1:1.5,按照体能测评成绩1:1.5的比例(招聘计划小于或等于3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有多名体能测评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招聘计划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1.5,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符合退伍军人、身高1.70米以上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项条件中一项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即符合一项条件者比不符合条件者优先,符合两项条件者比符合一项条件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符合以上两项条件情况相同者以体能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永定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重点是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