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专业、学科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审核。
4.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本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事宜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水务局网等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水务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水务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综合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工作由昆明市水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水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本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水务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延期报到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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