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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选拔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公告
2019-05-10 12:53:3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发现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等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拔录用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考察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提出,考察组织实施机关在15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在2019年9月31日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对公示或录用后未按规定报到的人员,将对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

七、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当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自觉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在本次选拔录用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向考生所在学校进行通报。

报考法官助理政策咨询电话:0531-68887310

报考检察官助理政策咨询电话:0531-83011181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咨询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点击下载>>>附件:

1.2019年山东省法院系统面向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选拔录用法官助理职位表

2.2019年山东省检察机关面向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选拔录用检察官助理职位表

山东省公务员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