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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116人)
2019-05-08 23:39:37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心理测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佀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942

电子邮箱:hzxygkzp@vi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菏泽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菏泽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6: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7: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菏泽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