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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8人公告
2019-05-06 22:57:25   地区:四川   浏览:0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开考比例

1、城区事业单位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乡镇事业单位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2、调剂:专项考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市中区其他专项考聘岗位已报名缴费且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报名系统记载的考生提交有效报名信息时间先后顺序,由考聘主管机关在不影响其他岗位开考的情况下,调剂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至达到开考比例为止。

若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调剂,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地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被县以上(地级市)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凡报考专项岗位的考生均不享受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