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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内江资中县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9-05-06 22:57:35   地区:四川   浏览:0

(1)申报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各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方案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到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专项考聘岗位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协议)、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递补通知见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专栏)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类全县事业单位考聘职位中(根据面试方式的不同,本次考聘的事业单位分为:卫健系统、其他事业单位二类),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公开考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2、专项考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