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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2019-05-02 21:46:17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1日,系统将对各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备选对象(查询到系统排第一位的可自行前往医院体检),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短信通知,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7日18:00前)按规定体检,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体检表》。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8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从排名第二位起依次确定备选对象。备选对象如已提供身体合格《体检表》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4日18:00前)完成体检,如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送达《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5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先后排序和相关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 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1日至7月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补招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达全部招募岗位20%以上,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适时按程序进行一次补招,并在专题网上公布补招通知及岗位,接受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前期已被确定招募的,系统不再接受其报名)。

  六、派遣培训

  (一)7月1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按明确的招募岗位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二)7月17日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计划》核对人员名单、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已确认参加 “三支一扶”服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提前登录专题网站或电话向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报到的,名单将在专题网公布。

  (三)7月18日至19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省统一组织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人员派遣到有关县(市、区),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岗位,如服务岗位不能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的,需经招募人员本人书面申请,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四)因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报到后两个月内退出产生的空缺岗位,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在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补选招募,人员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培训上岗,补选招募原则上一次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