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培养与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保管,年度和期满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要负责协调落实毕业生服务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及时跟踪了解毕业生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注重发挥毕业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为本地毕业生之间工作沟通交流提供便利和条件。
(二)做好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收集、改签(备注“参加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并妥善保管。
(三)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健康等服务管理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毕业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异常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四)规范协议解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被派遣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协议解除工作的通知》(闽毕支〔2010〕13号)文件执行。
(五)做好期满证书发放工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核发《福建省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享受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的依据。
八、经费保障
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偿还助学贷款等费用,到梅列、三元两区服务的由市财政和毕业生服务所在区财政各承担50%;到其他县(市)服务的由毕业生所在县(市)财政承担。
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专项工作经费,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 2025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招聘专职船管员1人公告
- 2025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 2025南平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 2025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招聘船舶管理员28人公告
- 2025福建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 2025福建莆田市东峤镇人民政府招聘船舶管理员8人公告
- 2025漳州市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11人公告
- 2025莆田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22人公告
- 2025南平市、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4人公告
- 2025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10人公告
- 2025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单位招聘18人公告
- 2025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2025福建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招聘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