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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19-05-02 21:33:50   地区:福建   浏览:0

2.3月20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

1.市“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县(市、区)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期满就业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9年各县(市、区)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市“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于报名前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5月6日至5月20日)

1.报名时间: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服务网,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5月6日至6月20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评分。各院校于6月20日前完成考核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三明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三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人《报名表》,连同《省外高校审核办法》一起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审核结果于6月2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三明市“三支一扶”办,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

(五)确定派遣人选(6月20日至7月31日)

1.量化评分。市“三支一扶”办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制定的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7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人选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前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岗前培训和派遣(8月15日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省、市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教育、卫生、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基层工作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应认真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请报名毕业生及时关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 址:http://rsj.sm.gov.cn/)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待遇和期满政策按《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9〕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