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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蓉引进43人公告
2019-04-24 19:11:08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体检

体检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组工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双方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2万元。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四)岗位聘用。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可分别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管理八级职员岗位;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管理七级职员岗位,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挂任相应部门、单位(或县区)副职,工作满3年经考核优秀的可聘用为管理六级职员岗位,工作满5年经考核优秀的可调任部门、单位(或县区)副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公开发布。

监督电话: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0839-1238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3263265

咨询电话: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39-326775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331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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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蓉漂人才日”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广元市“蓉漂人才日”引进人才岗位意向表.doc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