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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4人公告
2019-04-22 18:02:37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体检、考察、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总成绩、人员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至考生本人。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安排考察,考察工作由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职位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通过本次选调调入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

(三)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事业单位职员入职后的岗位聘任按深圳市现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五)拟选调对象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从发出商调函之日起算)未办结调入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1室,电话:0755-88210091、0755-88210103。

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doc

附件2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4报名信息简表.xls

附件5工作经验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