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云南省昌宁县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12人公告
2019-04-22 18:02:59   地区:云南   浏览:0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若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每个选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及公示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包括查阅人事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合格后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后,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拟选调人员在考察中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按选调岗位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办理相关调配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调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在选调工作期间,由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发出的笔试、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即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发现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整个考试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咨询电话:0875—7131399(昌宁县人社局流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75—7120213(昌宁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5-7130176(昌宁县人社局办公室)

点击下载>>>

昌宁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昌宁县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