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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招聘公告
2024-04-29 12:40: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以下简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9个岗位,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tjlgj.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5日16:00。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