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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宣城宁国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8名)
2019-04-11 10:12:59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4036683(宁国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631(宁国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1、2019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19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类别表

  3、2019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科目类别表

  4、2019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