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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名)
2019-04-11 10:17:08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上述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5月20日一21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未取得规培证书的,须提供规培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材料。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