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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公告
2019-04-11 10:19:26   地区:广东   浏览:0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引进)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6年服务期。

  六、其他事项

  1、通过综合评审者现场与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薪资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五险一金保障,工资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与现有公办教师待遇一致)。服务6年内,所在学校给予非梅州市籍教师每年一次探亲交通费补助(1000元以内),另外,服务满6周年,由教育部门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补贴(以房产证为准,购买房屋即先行给予借款)。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本方案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公开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职位表

  2、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公开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报名表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