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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天府新区考核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2019-04-11 10:20:05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资格审查。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原件校验环节。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在资格审查期内,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则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五)原件校验。经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确认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各类赛课、比赛等获奖证书、科研立项或结题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带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此次考核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并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每轮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以综合考察成绩为准。

  (一)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二)综合考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考察人员1:2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综合考察由党群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联合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或考察谈话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察成绩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考察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