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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71名)
2019-04-11 10:24:25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9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时间安排

  4月上旬发布招聘公告,4月中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统考笔试,6月17日16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6月—8月组织专业测试,8月-10月体检、考察并公示,10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

  八、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8(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