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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9-04-10 11:19:43   地区:江苏   浏览:0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政策咨询

  宿迁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1

  宿迁市人社局:0527-84353007

  宿迁市委编办:0527-84368353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

  报名技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qhrss.suqian.gov.cn

  附件:1.宿迁市2019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xlsx

  2.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3.宿迁市情简介.doc

  中 共 宿 迁 市 委 组 织 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