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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4-10 11:29:26   地区:安徽   浏览:0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9年度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研究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工作时间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面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7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限为每科120分钟,分值为每科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卫健委加强工作指导。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一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