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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8人)
2019-04-04 23:37:36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烟台职业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以及本人报名的邮箱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ytrsj.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烟台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6927131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党员证明信.docx

 

烟台职业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