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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5人)
2019-04-04 23:37:46   地区:山东   浏览:0

2.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专业指导目录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