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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92人公告
2019-03-30 09:18:06   地区:云南   浏览:0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要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2.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工作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部门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州纪委监察委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6—2122491

文山市:0876—2143967砚山县:0876—3124875

西畴县:0876—7623828麻栗坡:0876—6621622

马关县:0876—7121863丘北县:0876—4121132

广南县:0876—5160920富宁县:0876—6128396

九、郑重提示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

(二)《通告》及有关通知或相关工作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文山州人社网,因查看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5﹞32号)文件中规定:“新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文山州部分乡镇工作环境艰苦,请报考人员报考前先了解当地社会环境以及工作任务,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