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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495人公告
2019-03-27 07:19:50   地区:云南   浏览:0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提出申请,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不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6.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分别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面试组织者提交《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面试组织者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