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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2019年度面向公安院校招录524名人民警察公告
2019-03-25 11:25:20   地区:新疆   浏览:0

3.资格复审时间

201931810:00-201933019:00

(三)笔试成绩确认

笔试成绩以2019年公安联考成绩为准。

选择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考生,2019年度公安联考综合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选择其他职位需达到45分及以上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谈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谈。

面谈组织: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谈成绩原则上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应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面谈合格分数线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选择职位

职位选择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兵团公安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笔试(选择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考生,2019年度公安联考综合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选择其他职位需达到45分及以上)、体能测试、面谈、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兵团公安局研究决定),在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八)考察

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兵团公安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各考生截至2019731日,未能提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十)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招录相关政策

(一)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二)南疆工作补贴

报考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职位的报考人员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六、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