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录14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9-03-15 19:33:57   地区:贵州   浏览:0

6.市级机关部分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

7.定向到区(县)、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区(县)、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招录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3.截止2019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9年3月1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等要求,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