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时间:初试拟定于2019年4月2日上午8点30分进行;复试初定于2019年4月3日进行,其中:⑴复试的专业能力笔试定于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 ⑵分专业具体面试时间提前通知到人。如遇特殊情况,整体时间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6、考试地点:浙江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33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办公大楼八楼(初试笔试和复试专业能力笔试)和三楼(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以分岗位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我院统一安排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工作实践经历等情况。
若某一招聘岗位参加体检或考核的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在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我院内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审批(备案)。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同意接收函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后,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后,请查看我院官网上的公告,了解有关审核、初试、复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3、本次所招聘岗位的学历(研究生学历的按学位)和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与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的最高学历(学位)。对于博士研究生,如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提供本人论文、研究报告或指导老师及学校开具的证明,经我院专业技术委员会研究、审核,确定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要求,所有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于2019年8月份前),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19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4、总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电话问询本人的具体分数,对本人所考成绩(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到我院查询本人的成绩。
5、咨询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hdyrsc@163.com
电话:0571-81069619/ 8106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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