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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100人)
2019-03-01 17:29:48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除博士研究生岗位外,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国外高校考生可单独组织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3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人才与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3.基层挂职锻炼。引进的优秀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或国家级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此外,博士研究生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满1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结束挂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4.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