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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2019-02-26 09:49:04   地区:安徽   浏览:0

  合成总成绩及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双墩镇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按实际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如有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名额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备现金)。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名额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聘用

  1.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双墩镇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7天,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管理局相应岗位工作(要能适应夜班工作),试用期两个月。长丰县双墩镇城市管理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通过,一律不予聘用。

  2.聘用后薪酬待遇:基本工资1900元/月+月绩效1000元/月,当月工资金额为(2900-社保扣除个人部分-绩效考核扣除部分)元。年终绩效200元/月,根据月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日常加班、节假日值班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发放。

  3.服务期限:两年。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3.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5.本次招聘对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如有人员空缺,即时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6.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7.咨询电话

  0551- 66379833(双墩镇人民政府)

  0551-65123628(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0551-65127522(报名平台技术咨询)

  特此公告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