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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2019-02-25 17:07:12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管理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培养锻炼,统筹安排使用。

六、政策措施

1.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最低服务期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3年;

2.试用期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其他补贴:参照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待遇,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本科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3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博士研究生聘用后五年内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以上补贴博士研究生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落实事业编制后不再继续发放。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要及时登录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3663320

附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2.日照市东港区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doc

东港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