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甘肃甘南合作市招聘辅警60人公告
2019-02-18 09:55:03   地区:甘肃   浏览:0

(2)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试题当场开封,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面试的答题情况,打出综合得分。

(5)每名考生现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6)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子女、公安政法专业类毕业生优先。

(三)体能测试

市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以《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为准,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试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合作市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市公安局存档备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并经市招考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及保障

(一)按照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组成。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为50元/年,绩效工资为1100元/月,值班补贴为710元/月。

(二)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市级财政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市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三)市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发制式服装和相应的防护装备或单警装备。

(四)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六、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