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2019年2月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2-17 16:40:44   地区:上海   浏览:0

(2)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有较强文字表述和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请注明所要申请的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17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任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对拟聘任人员的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部门: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邮编:200040

电话:62565939*1502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下载附件: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www.12333sh.gov.cn/201712333/xxgk/sydwzp/02/201902/t20190215_12945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