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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富锦市2019年公开招考43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9-02-09 22:23: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招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43人。城东街道所辖各社区招聘22人,会计岗位5人,综合岗位17人;城西街道所辖各社区招聘21人,会计岗位5人,综合岗位1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应聘者需具有富锦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截止到2019年3月6日在社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会计岗位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综合岗位没有专业限制。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动手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自动化熟练。

(四)热爱社会工作,认同社会工作的价值及理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五)有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六)截止到2019年3月6日在社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5年以下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七)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发布公告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在中国·富锦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6日

上午8:30分--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四)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2019年富锦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质的需携带资格证书,以上各种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五张(将姓名打印在照片上)。

有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领导签字并加盖街道、社区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或与社区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报名期间考生未提供加分资格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材料进行审查。

(六)报名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填写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七、考试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1:3的降低到1:2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