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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19-01-30 14:56:5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生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所有环节请考生密切关注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jyhosp.com.cn/)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指向招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二医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二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851-84845437(市二医监察室)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4813747(市二医招聘办公室)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二医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二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59e138d067b38d3444b6644cf86ba356.doc (4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