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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1-30 15:07:52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2019年 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会展中心报名:2019年2月15日(上午8:30-下午14:00)到宁波会展中心——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

  2、招聘单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兴宁路57号,门诊4号楼5楼513人事科,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2)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宁波市江南路1111号,行政楼620房间,联系电话:0574—55835620,联系人:李薇薇老师。

  (3)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广济街31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楼3楼327室,原建行宁波市分行),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4)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41号,行政4楼人事科 ;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5)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4楼多功能厅,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6)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袁玲老师;

  (7)宁波市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电话:0574-26302512,联系人:张丽娜老师;

  (8)宁波市中心血站:宁波市西北街22号,宁波市中心血站7楼709办公室,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杨薇老师;

  (9)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85号,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11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或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的护理(助产)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