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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中医药大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
2019-01-23 22:40:24   地区:福建   浏览:0

  3.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校门户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1.编制外工作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不占学校及附属医院编制)派遣到相应的岗位,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其档案转至派遣公司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2. 编制外工作人员派遣期间每月享受4500元的薪金,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派遣周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再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4.编制外工作人员在派遣期间取得博士学位的,并符合省人社厅考核录用条件的,可优先录用到学校及附属单位编制内。

  5.编制外工作人员应服从学校调剂,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解除派遣合同。

  6.符合条件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可参加学校及附属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评定。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91-22861107(人事处),0591-22861314(监察审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