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识、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后的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四)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本院研究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浙江法院公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本院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本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本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本院商同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本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因本院同时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报考本院司法雇员岗位时,可同时选择报考本院事业单位岗位,司法雇员招录笔试与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采同一套试卷同时进行,笔试成绩可同时用于司法雇员招聘笔试与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详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法院公开网(http://www.zjsfgkw.cn/,法院公告/综合公告);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最新公告)。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1.省高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7057751;
2.举报网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http://jubao.court.gov.cn/)。
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咨询: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4281。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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