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属中小学引进人才、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9-01-18 18:08:28   地区:福建   浏览:0

  (四)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五)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问答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

  (六)现场签约:原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其他条件进行综合考量,由招聘小组集体讨论,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签约人员名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无异议者),2019年7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8月进行培训,9月上岗。签约人员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下证书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证明材料);②毕业证书;③学位证书;④思想品德鉴定。

  六、招聘条件

  (一)引进人才

  1.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应往届未就业人员(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学历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或原985、211高校或福建师范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阶段均应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或原985、211高校或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本科、硕士阶段须有一个学历层次为师范类专业。

  (3)具有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没受过任何处分。

  (5)依据2018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本科、硕士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6)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引进:中共党员;

  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学生会干部,且工作表现突出;在高校学习期间参与教学技能比赛获奖人员。

  2.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由龙岩市教育局根据学校

  需求及引进毕业生的情况,主要分配于龙岩第一中学(含龙岩第一中学分校)、龙岩市高级中学,根据实际引进情况和需求在中心城区内中学进行调剂。

  (2)除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五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学历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3)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子女,要求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地域限制,可以办理入(转)学手续。

  (二)考核招聘

  1.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往届未就业人员(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

  (3)具有中小学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5)依据2018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6)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中共党员;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学生会干部,且工作表现突出;在高校学习期间参与教学技能比赛获奖人员。